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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详解借贷型诈骗:借钱不还可能构成诈骗!

adminer2024年01月31日 13:06:3146

实践中常有一部分人,基于亲密的恋人、朋友关系下借钱,另一方因为这份“亲密关系”而不好拒绝,但最终对方无法还债,对于这种情形有可能构成诈骗。

本文结合案例(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提供)详细解读这种类型的案件如何处理。

什么是诈骗?

法律意义上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借钱不还为什么会构成诈骗?

借钱不还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构成诈骗,是指借钱一方以非法占有这部分资金为目的,编造理由、以恋爱关系、投资关系等为基础,骗取出借方的“借款”。

实践中这种诈骗罪比较难以认定,因为要通过借款人的种种行为认定对方没有偿还借款的意愿,这样才构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法院对这种诈骗一般怎么处理?

正常的维权途径有两种:

第一种是债权人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当然很有可能面临的就是债务人失信、当老赖也无法偿还。

第二种就是因为其涉及刑事犯罪向公安报案,金额比较大、情节严重且证据准备充分,公安立案后经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实践中一般债务人在法院阶段前还钱,法院则认为因为主动偿还了债务,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不认定为犯罪。

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所近期分享了这样一则案例:2012年9月,罗某结识了李某。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罗某虚构自己在重庆做工程需要资金的事实,以高额利息为幌子,多次向李某口头提出借款。

李某先后将其管理的扶贫互助资金231.91万元私自挪用给罗某。至案发前,罗某归还李某27.6万元,其余204.31万元借款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赌博。最终罗某被法院认定为属于诈骗罪,判处十年多的有期徒刑。

需要提示的是,借贷型诈骗和常见的民间借贷之间有明显的区别,只是实践中因为难以掌控证据导致两者比较模糊,公安、检察院、法院对于这种类型的诈骗罪处理时都比较谨慎,以免打击到民间借贷资金流动。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借贷型诈骗与民间借贷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借款人存在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

如何判断借款人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呢?

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判断:

一、借款人借钱的理由与实际用途,即其声称的借款用途和实际的用途,比如本案中罗某声称是为了做生意资金周转但实际是偿还赌债、个人消费;

二、借款人借款时的财务状况,其是否有足额偿还的能力;

三、借款人是否有掩饰真实身份或隐匿行踪的行为,实践中常见为网友、虚假身份证等等。

以上就是有关借贷型诈骗的基础内容,如果读者就此有问题可以留言或私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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