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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民间借款处理不慎会涉及犯罪!

adminer2024年01月25日 17:17:5756

近期在北京律师秦嘉泽团队接触的咨询中,有读者提到民间借款中是否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出借人收取了自己高额的借款利息,自己能否采取刑事报案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本文主要讲述的就是民间借款、民间借贷中有关的刑事犯罪问题。

一、首先需要明确,借款属于民事纠纷,只有及其特殊的情况才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民间借款很显然属于一种民事行为,如果肆意将借款中很多“擦边”的情形挪到刑事犯罪案件处理,必然造成基层办案压力,这本身也不符合刑法的立法目的,所以不是所有的民间借款都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警方在审查是否属于犯罪时也十分慎重,常常以有借款约定属于民事纠纷为由,要求报案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下文详细讲解属于刑事犯罪的几种情形。

二、情形一,出借人以借款名义实施诈骗

这里主要指“套路贷”,出借人通过伪造流水等方式实现抽回砍头息,后续要求借款人偿还高额的债务,甚至以此伪造借款诉讼,这种情形下出借人可能构成诈骗罪。

三、情形二,被认定职业放贷人,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

职业放贷人在《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被定义为: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但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反复从事有偿民间借贷行为的法人或者自然人。即民间中常见的,此人专门以放贷并收取贷款利息为生的个体。

职业放贷人的存在违反了国家金融秩序中规定放贷人必须有法定资格的规定,所以职业放贷人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条无效,约定的利息也是无效的,借款人只需要偿还最基础的本金和资金占用利息(年利率3%左右)。

同时,根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非法放贷行为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并且在讨债过程中、放贷过程中还有可能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罪,纠集、指使、雇佣他人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强行索要债务应当按照非法经营罪从重处罚。

三、情形三,有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

高利转贷罪主要是出借人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再将贷款借给他人,从中收取高额的利息,这就有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可以看出,高利转贷罪有几项基本要求:一是出借人必须套取了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的贷款,二是出借人借给借款人时,必须收取了高息(一般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三是要有违法所得,即出借人收到了高额的利息,2022年,公安部、最高检出台了相关解释,认为高利转贷罪需要有50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才予以刑事立案。

以上就是有关民间借贷中的刑事犯罪问题,必须强调以刑事案件解决民间借贷纠纷是一种罕见的情形,警察处理类似纠纷时也十分慎重,需要报案人准备好充足的报案材料,因此案件是否涉及刑事犯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判断。【咨询渠道:私信、评论或浏览器搜索秦嘉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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