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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分类

adminer2023年07月31日 17:04:561189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分类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关于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的相关内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分类,本文内容概述:民事行为就是指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一定的权利以并且承担,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那么,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分类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北社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下面请阅读具体详情。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分类

民事行为效力分为:有效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二、民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两者虽然都是行为人基于主观上的目的,借助于一定的客观条件实施的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但它们有以下两个区别:

1、二者性质不同。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人的合法行为,这种合法行为的目的在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而民事行为包括有效的民事行为和无效的民事行为,合法的民事行为和非法的民事行为。

2、法律后果不一样。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可以产生预期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受法律的保护。民事行为有合法与非法、有效与无效之分。对于非法的或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

三、如何区分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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